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律师危险作业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走私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侵犯财产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虚假诉讼罪污染环境罪非法狩猎罪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开设赌场罪袭警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行贿罪贪污贿赂罪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决定无罪缓刑少刑二审改判再审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传播性病罪性侵类犯罪普通盗窃(数额型)多次盗窃(次数型)入户盗窃(场所型)携带凶器盗窃(危险型)扒窃(场景型)盗窃虚拟财产盗窃家庭成员/近亲属财物盗刷信用卡盗窃窨井盖、毒品等盗窃电力、燃气、油气、电信资等盗窃类犯罪普通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电信网络诈骗婚恋交友诈骗合同诈骗罪冒充身份诈骗虚假投资诈骗诈骗类犯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毒品类犯罪抗诉刑事赔偿
财产类犯罪
经济类犯罪
公共安全类犯罪
抗诉
毒品类犯罪
秩序类犯罪
不起诉决定
刑事辩护/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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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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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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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6)X 检刑不诉第 0XX 号一、案件基本情况2025 年 8 月,吴某(化名)系某乡村民宿经营者,民宿位于乡村偏远区域,未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自建小型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因化粪池堵塞,临时将少量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洗衣废水,无餐饮、工业废水)通过简易管道排放至民宿周边荒地,排放时长不足 1 天,排放总量约 3 吨,无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经监测,废水 COD、氨氮轻微超标,未...
案号:(2026)X刑初字10号一、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3月至10月,郑某系小型手工加工作坊经营者,在未规范划分仓储区域、未完善消防隔离设施的情况下,在作坊生产区域内违规堆放少量油性辅料、包装泡沫、纸箱等易燃物料,物料堆放高度超标、占用消防通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经查,该作坊为小型手工加工场所,无明火高温生产工序、无高压高危设备,作业人员仅3人,场地狭小但通风条件良好。涉案易燃物料总量较少...
案号:(2026)X 检刑不诉第 0XX 号一、案件基本情况2025 年 8 月,吴某(化名)系某公司职员,为个人欣赏,从网络下载淫秽视频 45 部,存储于个人网盘,未对外分享、传播,未向他人收取费用,无任何牟利行为。后因网盘账号被盗,视频被他人转发,案发后,侦查机关以吴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吴某家属委托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介入辩护,核心...
【案号】(2026)CC刑终字第112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网络团伙涉黄案件中,区分主从犯是量刑的核心前提。2026 年四川地区法院规定,多人共同实施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必须按照地位、分工、获利划分主从犯,禁止 “同罪同罚”。本案当事人姜某,在团伙中仅为底层终端执行者,不参与策划、引流、资金分配。一审法院未划分主从犯,对全体人员统一量刑,导致姜某刑期偏高。姜某不服提起上诉,委托出版传播淫...
案号:YF刑初〔2026〕010号一、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11月,某网络赌博团伙非法运营网络赌博平台,累计非法获利400余万元,为洗白巨额非法资金,团伙将部分赌博赃款用于投资短线理财,产生犯罪所得收益30万余元。该团伙为规避侦查,不想直接接触洗白渠道,通过中间人介绍的方式寻找资金处理人员。被告人徐某日常混迹网络社交平台,认识部分资金周转人员,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他人邀约居间搭桥,协助对接洗...
案号:SX刑终〔2026〕10 号一、案件基本情况2025 年 10 月,赵某在无锡市某工业园区仓库内,趁仓库管理人员午休、现场无人看管之机,窃取仓库内金属原材料一批。案发后仓库负责人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监控、出入登记、物品盘点等工作锁定赵某为作案人员。经第三方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金属材料价值共计 36200 元,属于盗窃罪数额较大范畴。一审庭审过程中,赵某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如...
【案号】(2026)CC刑终字第XXS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网络团伙型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区分主从犯是量刑的核心前提。2026 年四川地区法院明确规定,多人共同实施本罪,必须按照分工、地位、获利划分主从犯,严格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禁止 “同罪同罚”。 本案当事人姜某,在涉黄团伙中仅为底层终端执行者,不参与策划、引流、资金分配。一审法院简化审理流程,未划分主从犯,对全体人员统一量刑,导致...
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立,以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为前提。如果当事人捡拾的物品无法确定是否为犯罪所得,或者当事人捡拾时完全不具有“明知”的主观故意,则不应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新解释》第二条对“明知”的认定强调严格证据裁判原则,防止不当扩大刑事打击面。2025年,北京发生一起典型案例。当事人顾某(化名)在小区内捡拾一部手机,因手机有锁屏密码无法使用,遂将手机留在家中。失主报警后,警方通过...
二审阶段是掩隐罪案件实现逆转的最后机会。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将被移送监狱服刑,翻案难度极大。然而,如果一审判决遗漏了关键从宽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认定遗漏等),二审法院仍有权依法改判。北京十大掩饰罪律师赵飞全在上诉阶段具有丰富的逆转经验。赵飞全律师曾代理一起掩隐罪二审案件。当事人孙某(化名)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一审法院判处实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孙某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服,在上诉期...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单位贷款诈骗案件中,普通员工往往因执行上级指令而被卷入刑事指控,面临着“不知情却需担责”的法律困境。北京十大诈骗罪律师赵飞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罪责自负原则,通过论证当事人主观上无共同犯罪故意,为员工争取无罪结果。2025年9月,刘某(化名)作为某公司的普通员工,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刑事拘留。起诉意见书认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在盗窃罪案件中应用尤为广泛。根据该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与此同时,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也是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北京十大盗窃罪律师赵飞全在盗窃罪案件中,擅长将认罪认罚与退赔谅解这两大从宽情节叠加运用,实现最佳的从轻效果。赵飞全律师代理的一起涉案金...
在袭警罪案件中,伤情鉴定结论往往决定着案件的定罪量刑走向。轻微的软组织挫伤与轻伤二级之间的差异,可能直接导致刑期从三年以下跳升至三年以上。由于伤情鉴定结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一旦鉴定结论出现偏差,当事人就可能面临不公正的加重处罚。因此,对于涉及伤情鉴定的袭警罪案件,专业的袭警罪律师必须具备跨学科的证据审查能力,通过严谨的医学证据审查和重新鉴定申请,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量刑。被告人孙某在冲突中...
案号:(2026)LS中刑终字第XX号一、案件基本情况郑某某系某成人用品网店店主。2023年至2025年期间,郑某某为提升店铺销量,在商品详情页及客服聊天中发送了大量包含淫秽内容的动图和短视频。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抓取了其店铺的后台数据,显示相关视频被点击播放量高达50万次。一审法院认定郑某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实刑。郑某某坚称后台数据存在大量机器刷...
案号:(2026)JT中刑终字第XX号一、案件基本情况刘某系某煤矿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25年1月,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未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而是安排工作人员将死者送往殡仪馆,并试图掩盖真相。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且在事后蓄意瞒报,情节特别恶劣,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刘某坚称自己并未指...
案号:(2026)G高法刑终字第XX号一、案件基本情况孙某某系某外资医药企业的中国区销售总监。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为推广本公司研发的新型抗癌药物,孙某某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市场推广政策,向多家公立医院的药剂科主任及临床医生支付了所谓的“学术推广费”和“咨询费”,累计金额达350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某假借学术之名行贿赂之实,严重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不起诉是当事人最有利的诉讼结果。通过精准的情节辩护,结合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在涉案金额处于较低区间时,完全有可能争取相对不起诉。在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中,当事人因一时贪念侵占公司财物,造成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6万元的金额刚刚达到职务侵占罪入罪标准(3万元),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案发后,当事人全额退赔了被害单位6万元经济损失,被害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处理,不仅涉及刑事责任,还涉及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随着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的“行刑衔接”机制的日趋完善,三者的界限与衔接日益紧密。本文系统解析非吸案中刑民交叉、行刑衔接的法律问题。一、刑民交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谅解书的运用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谅解书是刑民交叉的核心问题。在陈某军案中,193名集资参与人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陈某军的法律责任...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违法所得数额是定罪量刑的核心标准之一。司法解释明确将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规定为“情节严重”,5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然而,违法所得的计算并非简单的收入总额——扣除合理成本后,实际所得可能远低于涉案流水,直接影响量刑档次。本文系统解析违法所得认定的核心争议与辩护策略。违法所得认定的基本规则根据2026年司法实践,违法所得通常指行为人通过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
在虚开发票罪中,“介绍他人虚开”是与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并列的四种行为方式之一。因此,即便是“介绍人”或“中间人”,同样面临刑事追诉风险。然而,介绍人在虚开犯罪链条中通常处于辅助地位,介绍虚开行为的辩护重点在于从犯认定和情节轻微论证。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系统解析虚开发票罪中介绍人辩护的核心策略。2021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某因公司进项发票不足,找到有业务来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非“一开就罪”。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通过大量的生效裁判,确立了一系列无罪裁判规则,为当事人提供了清晰的出罪路径。本文系统梳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的十大无罪裁判要旨,为涉案当事人和辩护律师提供专业指引。一、挂靠代开不属于虚开裁判要旨:挂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虚开,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发票的,不属...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02年,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以提供商业法律服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至今已走过十七余年发展历程。亿达秉持一贯的稳健作风和敬业精神,在协助众多中外客户成功的同时,自身也因此而发展壮大。作为在法律服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亿达连续被评选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亿达现有律师及工作人员100余人,汇聚了来自法学界各个专业领域的精英人士,绝大多数律师都毕业于国内外著名的法律高等学府,许多律师还具有司法系统、立法部门、政府部门、金融证券及高等院校的工作经历。